安徽、广东的2家药商被撤GSP证书

2018-02-27 顶点医药网手机版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广东省药监局分别发布通告,撤销合肥温理医药有限公司、广东立晖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 关于撤销合肥温理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7年7月17日至19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对合肥温理医药有限公司(现企业名称为:合肥盘升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情形。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说明之七:监督检查结果判定”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行为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134号)规定,省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信息

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通告(2018年 第41号)

广东立晖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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