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玻璃酸酶
注射用玻璃酸酶

生产单位: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全国

产品类别:西药产品

产品小类:其他专科用药,眼科用药

规格:注射剂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
  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
  1.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
  2.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
  3.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
  4.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
  5.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
  6.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不良反应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禁忌
1.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
  2.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
  3.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注意事项
1.不可作静脉注射.
  2.不能直接应用于角膜.
  3.不能用于被虫叮蛰引起的肿胀.
  4.水溶液极不稳定,宜临用前配制.剩余溶液可在30℃以下保存2周,但若有变色或沉淀则不可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除非十分必要,勿用于孕妇.
  2.本品是否进入乳汁尚未肯定,乳母应慎用.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良好的商业信誉,丰富的市场经验。
低价供货,现款现货,产品空间大,保护严。
公司名称 顶点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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