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拉西坦注射液

生产单位:山东方明药厂
招商区域:重庆及西南区县
产品类别:西药产品
产品小类:免疫系统用药,解热镇痛药,循环系统用药,激素和内分泌功能调节药,神经系统用药,老年病用药,消化系统用药,解毒药及其他,血液系统用药,抗变态反应药物,抗感染药,理血/降脂药,胃肠用药
规格:液体剂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注射液
英文名称:Piracetam Injection
汉语拼音:Bilaxitan Zhusheye
【成 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2-氧化-1-吡咯烷基乙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H10N2O2
分子量:142.16
辅料为注射用水.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规 格】 5ml:1g 20ml:4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4~8g(以吡拉西坦计),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用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使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禁 忌】
1. 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新生儿禁用.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 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新生儿禁用.
【老年用药】
老年病人肌酐清除率降低,当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血浆肌酐浓度>1.25mg/100ml时,给药剂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联合应用时,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可诱导血小板聚集的抑制.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中,同时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凝血时间,防止出血危险,并调整抗凝治疗药物的剂量和用法.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1.药理
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属于γ-氨基丁酸的环形衍生物.有抗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的作用.能促进脑内ADP转化为ATP,可促进乙酰胆碱合成并能增强神经兴奋的传导,具有促进脑内代谢作用.可以对抗由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对缺氧所致的逆行性健忘有改进作用.可以增强记忆,提高学习能力.
2.毒理
动物实验的急性毒理试验表明,小鼠灌胃剂量大于10g/kg,未见死亡.静脉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9.2g/kg.亚急性和慢性毒理实验均未发现对大鼠、狗的生长发育有任何不良影响.对血液、心、肝、肾、脑等重要内脏器官和功能均无影响.
【药代动力学】
本品进入血液后,透过血脑屏障到达脑和脑脊液,大脑皮层和嗅球的浓度较脑干中浓度更高.易通过胎盘屏障.半衰期(T1/2β)为5~6小时,表观分布容积为0.6L/kg,肾脏消除速度为86ml/分钟.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低硼硅玻璃安瓿装,5支/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957 国药准字H2005482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商丘市永安街12号
邮政编码:476000
销售电话:0370-2611749
服务电话:0370-3060778
传真号码:0370-2617031
通用名称:吡拉西坦注射液
英文名称:Piracetam Injection
汉语拼音:Bilaxitan Zhusheye
【成 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2-氧化-1-吡咯烷基乙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H10N2O2
分子量:142.16
辅料为注射用水.
【性 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 应 症】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规 格】 5ml:1g 20ml:4g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4~8g(以吡拉西坦计),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用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使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禁 忌】
1. 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 孕妇禁用.
3. 新生儿禁用.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
2. 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新生儿禁用.
【老年用药】
老年病人肌酐清除率降低,当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血浆肌酐浓度>1.25mg/100ml时,给药剂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联合应用时,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可诱导血小板聚集的抑制.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中,同时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凝血时间,防止出血危险,并调整抗凝治疗药物的剂量和用法.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1.药理
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属于γ-氨基丁酸的环形衍生物.有抗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的作用.能促进脑内ADP转化为ATP,可促进乙酰胆碱合成并能增强神经兴奋的传导,具有促进脑内代谢作用.可以对抗由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对缺氧所致的逆行性健忘有改进作用.可以增强记忆,提高学习能力.
2.毒理
动物实验的急性毒理试验表明,小鼠灌胃剂量大于10g/kg,未见死亡.静脉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9.2g/kg.亚急性和慢性毒理实验均未发现对大鼠、狗的生长发育有任何不良影响.对血液、心、肝、肾、脑等重要内脏器官和功能均无影响.
【药代动力学】
本品进入血液后,透过血脑屏障到达脑和脑脊液,大脑皮层和嗅球的浓度较脑干中浓度更高.易通过胎盘屏障.半衰期(T1/2β)为5~6小时,表观分布容积为0.6L/kg,肾脏消除速度为86ml/分钟.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低硼硅玻璃安瓿装,5支/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957 国药准字H2005482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商丘市永安街12号
邮政编码:476000
销售电话:0370-2611749
服务电话:0370-3060778
传真号码:0370-2617031
公司名称 | 顶点医药网 |
联 系 人 | 顶点医药网 |
手机 | 16721893178(同微信) |
电话 | 16721893178(同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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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http://www.dingdianyy.com/ |
572998228@qq.com |